宣城市中小學教學常規管理18條(修訂)
全國中小學校長任職條件和崗位要求(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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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中小學校長任職條件和崗位要求(試行)
信息來源:網絡 信息發布:校長室2 更新時間:2015-08-01 瀏覽次數:2101

一、校長任職的基本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努力學習馬克思主義。熱愛社會主義的教育事業,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法規。關心愛護學生,刻苦鉆研教育、教學業務。熱愛本職工作。有一定的組織管理能力。團結同志,聯系群眾。嚴于律己,顧全大局。言行堪為師生的表率。

(二)鄉(鎮)完全小學以上的小學校長應有不低于中師畢業的文化程度,初級中學校長應有不低于大專畢業的文化程度,完全中學、高級中學校長應有不低于大學本科畢業的文化程度;中小學校長應分別具有中學一級、小學高級以上的教師職務;都應有從事相當年限教育教學工作的經歷;都應接受崗位培訓,并獲得崗位培訓合格證書。

(三)身體健康,能勝任工作。

二、校長的主要職責

(一)全面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法規,自覺抵制各種違反教育方針、政策、法規的傾向。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努力培養德、智、體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和接班人。按教育規律辦學,不斷提高教育質量。

(二)認真執行黨的知識分子政策和干部政策,團結、依靠教職員工。組織教師學習政治與鉆研業務,使之不斷提高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文化業務水平及教育教學能力,注意培養班主任、中青年教師和業務骨干,努力建設又紅又專的教師隊伍。依靠黨組織,積極做好教師和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自覺接受黨組織的監督。充分發揚民主,重視教職工代表大會在學校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注意發揮廣大教師和職工工作的主動性、積極性和創造性。

(三)全面主持學校工作

1.領導和組織德育工作。把德育放在首位,堅持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環境育人的工作方針,制定德育工作計劃,建設德育工作骨干隊伍,采取切實措施,堅持不懈地加強對學生的思想、政治、品德教育。

2.領導和組織教學工作。堅持學校工作以教學為主,按照國家規定的教學計劃、教學大綱,開齊各門課程,不偏科。遵循教學規律組織教學,建立和完善教學管理制度,搞好教學常規管理。深入教學第一線,正確指導教師進行教學活動,努力提高教學質量。

3.領導和組織體育、衛生、美育、勞動教育工作及課外教育活動。確保學校體育、衛生、美育、勞動教育工作及課外教育活動生動活潑、有成效地開展。努力開展勤工儉學活動。建好學生勞動教育及勞動技術教育基地。

4.領導和組織總務工作。貫徹勤儉辦學原則,堅持總務工作為教書育人和教職工服務的方向。嚴格管理校產和財務。搞好校園建設。關心學生和教職工的生活,保護他們的健康。逐步改善辦學條件和群眾福利。

5.配合黨組織,支持和指導群眾組織開展工作。充分發揮工會、共青團、少先隊等群眾組織在辦學育人各項工作中的積極作用。

(四)發揮學校教育的主導作用,努力促進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的協調一致、相互配合,形成良好的育人環境。

三、校長的崗位要求

(一)基本政治素養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與改革開放,把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放在首位;

2.具有一定的馬克思主義理論修養,能努力運用馬克思主義的立嘗觀點和方法指導學校工作;

3.熱愛社會主義教育事業,熱愛學校,熱愛學生,尊重、團結、依靠教職工;

4.實事求是,勤奮學習,作風民主,聯系群眾,顧全大局,公正廉潔,艱苦奮斗,嚴于律己;

5.對待工作認真負責,一絲不茍;

6.具有勇于進取及改革創新精神。

(二)崗位知識要求

1.政治理論、國情知識:具有馬克思主義基本理論和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基本理論知識。具有中國近現代史和國情基本知識。

2.教育政策法規知識:在實踐中領會、掌握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的基本精神與中小學教育法規的基本內容。初步掌握與教育有關法規的基本知識。

3.學校管理知識:聯系實際掌握學校管理的基本規律和方法,以及與學校管理相關的基本知識、技術和手段。

4.教育學科知識:學習馬克思主義關于教育的論述,了解社會主義教育的基本特點和規律,具有教育學科基本知識。熟悉主要課程教學大綱及有關學科的教材教法。具有中國教育史常識,了解中小學教育發展與改革的動態。

5.其他相關知識:掌握與中小學教育有關的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基礎知識,了解本地的歷史、自然環境、經濟與社會發展的基本情況以及民族與宗教政策等。

(三)崗位能力要求

1.能根據黨和國家的有關方針、政策、法規,制定學校發展規劃和工作計劃。

2.善于做教職工和學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及開展品德教育。能從實際出發,采取有效措施,促進學生全面發展。

3.具有聽課、評課及指導教學、教研、課外活動等工作的能力。具有指導教師提高業務水平和改進教學的能力。

4.善于發揮群眾團體的作用。能協調好學校內外各方面的關系,發揮社會、家長對搞好學校工作的積極作用。

5.能以育人為中心,研究學校教育的新情況、新問題,并從實際出發,開展教育教學實驗活動,總結經驗,不斷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6.有一定文字能力,能起草學校工作報告、計劃、總結等。會講普通話。具有較好的口頭表達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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