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中小學教學常規管理18條(修訂)
2009年8月
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實施中小學教育“四個提升”計劃的意見》,優化中小學教學常規管理工作,使我市教學常規管理工作進一步走向規范化、精細化、科學化,以更好地適應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要求,促進全市中小學教育教學質量的提高,特對《宣城市中小學教學常規管理18條(試行)》修訂如下:
一、教學常規管理的主要原則
1.堅持全面發展的原則。把培養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一代新人,提高學生綜合素質貫穿于教學工作的全過程,為學生全面、健康、和諧發展奠定基礎。
2.堅持面向全體和因材施教相結合的原則。面向全體學生,注重培養學生個性特長,分層推進,分類指導,大面積提高教學質量,使每個學生都能在原有基礎上持續發展、不斷提高。
3.堅持優化教學過程的原則。學校必須嚴格執行課程計劃,從起始年級抓起,抓好教學全過程,遵循教育規律和學生成長規律,緊緊抓住教學各個環節,嚴格規范,優化流程,持續改進,精益求精,千方百計提高教學質量與效率。
4.堅持總結提煉和交流傳承的原則。加強對日常教學工作的總結提煉和反思,加強學校與社會、學校與學校、教師與教師、教師與學生、年級組、教研組等層面的合作和互助,使教學工作在原有的基礎上不斷傳承、改進、提高,形成健康、和諧的管、教、研、學氛圍。
二、教學常規管理的主要內容
5.教學秩序的管理。包括營造優美的育人環境,樹立良好的教風、學風、班風和校風,形成各具特色的校園文化;全面實施國家課程方案,按照國家規定的教育教學內容和課程設置開展教學活動,不隨意增減課程和課時,做到國家課程、地方課程和校本課程相統一;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嚴格控制學生作息時間,合理科學安排學生學習、鍛煉和睡眠時間,保障學生的身心健康,不準隨意提高教學要求和延長學生在校學習時間;教師配備、學生分班等應遵循公平和均衡的原則,均衡配置校內教育教學資源,未經省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批準,不舉辦實驗班、重點班;堅持科學制定教學計劃,嚴格控制和規范教輔資料的征訂和使用,加強學校同社區、家長的聯系。
6.日常教務的管理。包括制定校歷、課程表、教學進度表,對日常教學進行檢查,不斷改進檢查的內容與形式,注重檢查的針對性、實效性、引導性,對教學日志、教材、教學檔案和學生學籍資料進行規范管理。
7.教學環節的管理。包括教師備課、上課、作業布置與批改、輔導、學生學業成績的評定等教的環節和學生預習、聽課、復習、練習、考試等學的環節,以及教與學各環節之間的銜接、協調、配合的管理。
8.學生活動的管理。包括團隊活動、心理健康教育活動、特長生培養、綜合實踐活動的管理。
9.教學評價的管理。包括教學質量標準與教學過程要求、教學評價模式與方法、教育成效與教學成績、評價結果分析與處理的管理。
10.教學研究的管理。包括教學研究、課題研究等校本教研活動的內容、方式、成果、考核和總結的管理。
三、教學常規的計劃管理和制度建設
11.計劃管理方面
(1)每學期開學前,學校教導處和教科室(教研處)要根據學校工作計劃制定教學、教研工作計劃。教研組和年級組要有教學、教研工作計劃,教師要有教學進度安排及教學研究計劃,校內各層次計劃之間應當相互銜接,各類計劃中要有工作目標和完成目標所采取的具體措施。
(2)各種計劃應作為進行落實、檢查和評價教學工作的依據。高中的校歷、學校計劃、教導處計劃、教研處(教科室)計劃、畢業班工作計劃及教師任職任課表均應在開學初分別報送市教育局和所在縣市區教育局;初中和小學應在開學初報送所在縣市區教育局。
12.制度建設方面
(1)要建立科學、系統的教學工作管理制度,并根據實際情況及時修訂、完善。如各種崗位責任制、考勤制度、教師教學工作基本規范、教師教研工作基本規范、學生學習基本規范、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學籍管理制度、評優和獎勵制度等。各種規章制度都要以文本形式發給教職員工和學生學習,認真實施。市級以上示范學校的制度匯編要報市教育局。
(2)要有完善的師資隊伍建設體系,學校要有骨干教師的培養、青年教師的培訓、教師的繼續教育和業務進修制度。努力建設一支結構合理、師德高尚、業務扎實的教師隊伍。
四、教與學的各環節的管理
13.對教師“教”的基本要求
(1)備課:教師應在備課上下功夫,不得照搬照抄教學參考書和現成教案,嚴禁無教案上課。個人備課要求:教師能熟練掌握所教學科課程標準,擬訂學期或學年教學計劃;能認真研究教材和學生,對教學內容進行結構加工和生命激活,遵循學生的認知規律進行教學設計,撰寫高質量的課時教學設計方案。集體備課要求:同學科同年級有兩名以上教師任教的學校要組織集體備課,集體備課要做到“四定”(定時間、定地點、定內容、定主備人)和“五備”(備課程標準、備教材、備教法、備學法、備訓練);集體備課要真正開展研討,實現資源共享、經驗分享、思想交流,共同提高。教案撰寫要求:平時授課要有超前1-3課時的教案;凡采用電子備課的,課件只是教案的組成部分,任課教師不得以課件代替教案,還應有施教批注的紙質教案;教齡在十五年以上、任教未修訂的同一版本教材的教師,經本人申請、學校審批,可以在上一輪教案的基礎上,結合自己的教學體會和學生實際修改后再使用一輪;跨課頭或小學包班的教師,所任課時最多的一門須寫出詳細教案,其余學科可以寫簡要教案;每學期書寫教案的數量應與教學計劃安排相吻合;教案中確定的教學目標、重點、難點應在教學過程中得到體現和落實;復習課、習題課與試卷評講課均應有教案,并在教案中體現對學生學習各個環節的指導與監控。
學校對備課情況的檢查,每學期至少兩次,檢查工作由教導處或由教導處委托教研組執行,采取定期、統一檢查與隨時、個別抽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重點查教學過程,可組織教師之間互查,舉行優秀教案展評。學校校長、分管教學工作的副校長、教導主任應親自參加教學檢查,
(2)授課:教師嚴格執行教學計劃(如確需調整,須報學校教導處批準)、按課表上課,調課必須經過教導處,嚴禁隨意缺課、私自調課和停課。教學過程要求:教師必須在預備鈴響之前到達教學地點,做好教學組織工作;教學中應保持必要的激情,營造平等、和諧的氣氛;貫徹有效教學的理念,面向全體學生,因材施教,合理選擇教學方法和教學手段;充分利用各種課程資源,全面落實教學目標;板書規范工整,能提煉、概括知識要點及其邏輯關系,展示思維的過程;語言清晰準確、精煉生動,邏輯性強,有較強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啟發性;優化課堂教學結構,積極開展師生互動和生生互動,將課堂教學的預設與生成有機地結合起來,注重培養學生的思維能力、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積極倡導自主、合作、探究的學習方式;要有復習導入、新知探究、過渡銜接、小結鞏固、課后學習任務布置與指導等基本流程,學生課堂練習能及時反饋,努力營造充滿生命活力和智慧魅力的課堂。實驗教學要求:自然科學學科的任課教師、實驗員必須根據課程標準、教材和學校教學工作計劃,制定切實可行的學期實驗教學工作計劃,應積極創造條件引導學生進行探究性實驗,培養學生實驗觀察、設計、動手能力,應按課標、教材或教學設計開齊實驗。課后反思要求:教師課后要及時總結教學的成功經驗,反思教學中的問題與不足,思考、研究解決問題的對策,為今后改進教學提供借鑒,教學反思(后記)的數量每周不得少于1篇。
對教師課堂教學的評價,主要通過聽課、說課和評課來進行。各校要建立促進教師專業成長的評價體系,強調教師對自己課堂教學行為的反思,形成以教師自評為主,校長、教師、學生和學生家長共同參與的評價制度,使教師從多渠道獲得反饋信息,不斷提高專業水平。同時應注重聽課、評課的實效,防止流于形式。
(3)練習與作業:依據課程標準、學習內容要求和學生認知水平,精心設計作業,既要有統一要求,又能體現因材施教原則;既不加重學生負擔,又能保證練習質量;創新作業形式,提倡書面作業與課外實踐操作性作業(如實驗操作、研究性學習、社會實踐調查、閱讀感悟、搜集和整理資料等多種作業形式)相結合。作業布置要求:要求學生堅持課外閱讀,養成良好的閱讀習慣;布置作業要依據課程標準和教材的要求,以課本內的習題為主,也可另外精選少量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的習題,不得全部以教輔資料替代書面作業。學生家庭書面作業實行總量控制,小學一、二年級不留書面家庭作業,其他年級除語文、數學外不留書面家庭作業,語文、數學書面作業總量每天不超過1小時;初中書面作業總量每天不超過1.5小時;高中布置作業要涵蓋所有學習領域且總量不超過2小時;提倡布置探究性、實踐性的家庭作業;提倡根據學生狀況為不同學習水平層次的學生布置不同質和量的作業。作業批改要求:應做到“有發必收,有收必改,有改必評,有錯必糾”,能認真及時批改、檢查和講評,提倡有重點地面批面改。教導處每學期對各學科作業量和批改情況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性檢查,并有針對性地增加抽查,作出記載和通報。
(4)輔導:注重全面性和針對性,因人而異、方法多樣。強化分類推進,重視個別輔導,精心實施,講究實效。教師能耐心答疑,主動輔導,平等地對待每位學生,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拒絕學生。既重視學業類的輔導,也重視興趣特長類輔導和心理健康類輔導。學業輔導要求:教師要正確處理課內教學與課外輔導的關系,不得在輔導時間講授新課,不得以輔導為名成建制補課;注意發現和培養學科優秀生,注重拓展學生的知識面,加強學科競賽輔導(省批準競賽項目),激發學習潛能;要關注學困生,加強教師相互之間的溝通,與班主任、家長保持經常性的聯系與溝通,開展個別或小型的輔導,使學困生盡可能跟上班級的學習步伐。特長生輔導:加強音體美等學科特長生的輔導。要根據學生特長,激發興趣愛好,促進學生個性發展。有條件的學校體育教師要組織成立學生體育代表隊,音樂教師要組織成立學生文藝表演隊,美術教師要組織成立學生美術興趣小組,并定期開展活動。綜合實踐活動輔導:要結合學科實際積極開展社會實踐、研究性學習、社區服務等輔導活動,不斷開發學生智力,提高學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心理輔導:加強學生心理輔導工作,專人分工,中學原則上要求有心理健康教育機構和合格的心理輔導教師,能及時調整學生學習和生活狀態;學校要開設相關的講座及咨詢輔導,既重視補救性、矯正性的心理咨詢,又重視預防性、發展性的心理輔導;要對全體教師進行心理健康知識培訓,改善和提高教師的心理健康教育水平,并在教育教學工作中自覺維護學生心理健康。
學校要制定各類輔導的具體措施以及檢查和獎勵辦法。
(5)學生學業評價:提倡多采用激勵性、過程性評價。考試要求:凡國家課程計劃規定開設的課程都要進行考試或考查,除學業水平考試和上級教育部門統一教學質量監測按規定進行外,高中階段全市每學期進行一次教學質量監測,義務教育階段各縣市區根據需要,每學期可對部分年級或部分學科進行一次教學質量監測,學校每學期可進行期中、期末兩次監測,章末(單元)測驗隨堂進行;平時紙筆測驗次數適當,校內統一測試命題由任課教師依據課程標準自行命制;測試試卷應及時批改、評講,肯定成績與進步,分析問題與缺差,做好補救、補學和補測工作;教師對學生考試情況均應做出具體的分析指導;不公布學生考試成績與名次、不按考試成績安排座位及編排考場;期中、期末考試后,各科教師要認真進行統計分析,分析教與學取得的成績和存在的問題,寫出分析報告交教導處存檔;年級組或教導處要組織人員對各年級成績進行分科分析。綜合素質評價要求:嚴格執行省市教育主管部門關于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有關規定,注意將學生平時的學習態度、作業質量、學生特長表現、過程性評價、實踐操作能力、檢測成績與期末考試成績等一道納入對學生進行綜合考核,考核方法靈活多樣,評語應準確、精煉;評價結果用優秀、良好、合格、待合格或A、B、C、D四個等級呈現。義務教育階段應實行“等級加激勵性評語”的評價方式。
學校應有學生學業評價及綜合素質評價方案,學生檔案、資料建設完善。
14.對學生“學”的指導
(1)預習:使學生知道預習的目的,掌握預習的基本要求,養成先預習再上課的良好習慣,培養利用教材、工具書、參考書等資源進行自學的能力。小學低年級重在引導學生初步形成預習意識,小學中年級重在習慣培養與方法指導,小學高年級及中學重在能力的運用。
(2)聽課:要制定班級公約,要求學生不遲到,做好課前準備,遵守課堂秩序,集中精力聽課,積極參與課堂活動,做到課堂“三勤”:勤思考、勤發言、勤記筆記。
(3)復習:養成先復習后完成作業的良好習慣,掌握正確的復習方法。
(4)作業與實踐活動:學生應按質、按量、按時、獨立完成書面作業,書寫規范,及時訂正,要有錯題集和典型試題集,對典型錯題和有創意的解題思路進行分析總結;學校、年級和班級要經常開展學習經驗交流與學習方法指導活動。積極開展綜合實踐活動,掌握研究性學習的一般方法,倡導科學探究,學會與人交流、合作,培養創新精神。涉及實驗探究性活動應在教師的指導下,遵守實驗紀律和操作規程,保證安全。每位學生每學期至少完整地經歷一個活動主題的全部過程,有比較詳細的活動過程記錄、活動報告等結果性文本,提倡中學生開展小課題申報、立項、研究、結題等活動。
(5)考試:端正考風考紀,誠信考試,能以正確的態度對待考試過程和結果,尊重監考老師。堅決杜絕考試作弊行為。
五、教學研究常規管理
15.學校要不斷完善校本教研制度,加強領導,專人分管,專人負責,建立健全校本教研組織網絡,做好校本教研活動的計劃、組織、實施、指導和總結評價工作。
(1)強化教研組和備課組的管理和建設,建立教研組、備課組活動規范,充分發揮教研組和備課組在開展校本教研活動、加強學科建設、促進教師專業成長等方面的作用。
(2)教研組負責制定學科發展規劃,組織開展學科性的課題研究、教學資源開發、教學評優和改進教學質量評估方法等活動,加強學科建設。教師應積極參加教研、科研活動,教研活動可全校同時進行,可分教研組或備課組進行,也可相關學科綜合進行,教研活動應每周舉行一次,確保每次教研活動不少于60分鐘,教研活動做到有學期計劃,有專題內容和研究方向,有活動記載,有工作總結,有教研成果,形成民主、務實、科學和充滿活力的教研風氣,教研要緊緊圍繞改進教學方法、提高教學效益進行。
(3)采取形式多樣、富有實效的校本教研方式,提倡敘事研究、案例研討、說課、理論學習、網絡研討、教研沙龍等教研方式,以提高課堂教學效益為立足點,注重教學過程中的問題研究和行動研究,促進教師專業發展。
(4)教師要主動學習、更新教育理念和學科專業知識,積極參加教育行政部門和教研部門組織的各類培訓和教研活動。
16.建立健全有效的聽課、評課制度。教育局領導干部和教研員要經常到學校聽課,深入課堂,指導教學工作;校長每學期聽課不少于20節,分管教學工作的學校中層以上領導不少于30節,年級組長、教研組長、備課組長不少于15節,中、高級職務的教師不少于10節,初級職務的教師不少于20節。聽課人員要及時做好聽課記錄、評課記錄,并與任課教師認真交流。
六、教學常規管理工作的評估
17.各級教研室要采取教學調研、視導、教學質量評估、組織調研測試及有關學科學業水平考試等方式評估中小學的教學質量,分析教學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意見。
18.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定期對中小學的教學常規管理進行全面檢查、評估。市教育局每年分別召開年度教研工作會議和普通高中教學工作會議,并組織教學調研、視導、檢查、評估活動;每學期各縣(市、區)教育局要召開一至二次研究教學工作的專題會議。普通高中檢查、評估,以《宣城市普通高中教學常規管理18條評估細則(修訂)》為依據,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應結合各地實際制定《義務教育階段教學常規管理評估細則》,通過視導、抽查等方式進行定量、定性分析,評估學校常規管理工作。 |